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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多,男方一直不回家,本来是介绍的,也没什么感情,于是我提出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酒席钱,合理吗

离婚 2016-06-16 18: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登记后,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退,男方能证实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适当退还
  • 你好 不合理的 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彩礼不退
  • 你好,不合法,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钱一般是不予退还的。
  • 对方的要求不合理,建议委托律师为你代理,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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