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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我父母原经营的小店因为折迁,而被乡政府按排至马路对面安置,后因知道房子原系启东工商所拥有,08年即和工商所签了租用协议,但在08年下半年乡政府将房子卖给了另外一人,那人拿了一张和乡政府的卖房协议去我父母的店里将墙敲了,并称这房子他买了让我父母搬出去.今年3月11日晚上又将三车泥沙倒在了父母家门口,将二个门全部堵死,去找乡政府处理,乡政府说,这房子卖给他了,是他自己家,他有权倒,并一再强调让我父母搬。想咨询一下律师,这样做是对的吗?我们是否应该搬出去。

拆迁补偿 2011-03-21 21: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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