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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您 好。我于09年11月份工伤右手食指被截。之后厂方答应与以赔偿/。之后将我的医药费发票和工伤报告原件全部拿走了。事情也不处理。总是一个拖字了之。如今听说有日期限制。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3-22 21: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了没有,建议详情与律师联系。
  • 是有时间限制的,时间为一年.你这种情况如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不会受理了,建议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单位赔偿未给你申请工伤导致你的工伤待遇损失。工伤案子比较复杂,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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