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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我在饭店工作,签了一年的合同,我都没看,现在这店里面装修,我一个月前提出口头辞职,但是现在还不让我我走,不给我工资,而且现在还拖欠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6-20 10: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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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随时致电咨询法律问题
  • 您好,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你好,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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