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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公司三个月十一天,当时他说三个月后转正,到期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因为知道我在考公务员,八月份走,找到替我的人后通知我被辞退了,公司要赔偿我吗?

其他 2016-06-19 12: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实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未能签订,则应当自实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的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其二,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设置了诸多限制,并非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如你不存在法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则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你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因你工作未满半年,按照半月工资的双倍计算,赔偿金额你的一个月工资。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杜玮律师
  • 经济补偿金N+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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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 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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