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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提前一个月离职,但公司不受理,并且一个月后不给转保险,月不给结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说我给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其中因签过竞业协议,但是其中除了说离职后不允许从事本行业外,其他补偿或违约金并没有写,请问,问现在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5-08 04:4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不转保险;2不足额支付工资;3虽签订竞业协议但是没有约定经济补偿;4、合法离职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仲裁。 另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你从事的岗位是否符合呢?
    【追问】就是普通员工,可以老总觉得我辞职对公司是总损失,或者有竞争的危险。竞业协议里,只约束了个人应该赔偿公司的,没有说明公司应该补偿给个人,这种不公平的协议是不是就可以认定为无效
    【回答】能告诉我你从事的职业吗?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 你好,可以签订竞业协议,但是需要公司每月支付你补偿的,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的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
    建议劳动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关键就是需要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 《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 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自主意识表示,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作出明确、合理的约定,则企业违法或者违约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执行,支付劳动者违约金。同时,如果赔偿实际损失金额超出约定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但在实际处理中,一些法院可能会认为,经济补偿金性质属于法定的违约金,既然支持了法定违约金,就没有必要在判用人单位支付合同违约金了。
  •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第一,竞业限制,离职需要进行补偿,没有补偿金可以不受竞业禁止条款影响;第二,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追问】这个补偿怎么定义,1协议里没写,只说我违约的赔偿,没说她应该补偿我什么,2离职的时候也没提,3我离职后就职了,现在说我违约,所以这个时间点怎么算,是应该我离职的当时,还是什么,我才能判断没有补偿可以安心从事同其他工作了啊
  • 单位行为违法,应该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建议携带资料当面咨询。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公司做法不合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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