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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对子女从来没有抚养过。现在儿女长大了是否必须赡养他?父亲在离家后所欠下的帐儿女是否必须还

诉讼 2016-08-02 08:2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方面:  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 探望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在将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 抚养孩子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如果你有经济能力,可以随时要求变更扶养人.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付赡养费。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 父亲对子女从来没有抚养过。离婚后另组家庭,父亲63,继母40,现在父亲告不赡养。我和继母怎样划分父亲赡养费,我应该多少比例,继母应该多少比例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尽抚养义务是子女尽赡养义务的必要条件。因此,尽管你父亲在孩子年幼时未尽抚养义务,但在其年老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其有权要求孩子对其尽赡养的义务。至于其所欠债务,要视其死亡时是否存在遗产以及子女是否继承为前提,子女只在继承其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其生前债务的清偿。
  • 赡养是必须的,债务可以不必还
  • 要赡养,债务无须偿还。
  • 您好,要赡养,债务无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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