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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后取保候审,过了一个月检察院又打电话让去办取保,是什么情况,最后会被判刑么

刑事辩护 2017-07-17 12:18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看案情。建议及时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详细了解涉嫌的准确罪名和案情,针对案情确定辩护方案,向司法机关提交律师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刑事案件具有程序复杂多变的特点,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其中,侦查阶段是非常重要的阶段,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需要看具体的案情,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 根据具体案情而定
  •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就会被变更强制措施,通俗点说也就是有可能被重新收监。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 只要是被司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主要是在刑事拘留之后、逮捕之前办理。
      相关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你好,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案件到检察院了,再办一次。取保候审不是无罪释放,到法院还是会判的。
  • 前边办取保是在公安侦查环节,检察院通知办取保是审查起诉环节,如果案件移送到法院,需要取保,还会通知你。这是各家作出的决定,各自负责,分别由各自办理手续。
  •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到相关机关了解案情,积极行使辩护权利,争取最好结果。 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你的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了所以要到检察院再办一下取保
  • 您好,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的!
  •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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