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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为你讲一下我得情况你看下这个公司有没有构成故意拖欠工资,我在一家游泳馆上班,做了三个月,第四个月的时候我提出辞职,但公司规定要半个月以后才能离职,也就是15天,从6月1日开始到7月15才能离职,但我做到6月5号的时候公司就叫我离职,我不同意,但是也被强制离职了,当时并没有把工资结给我,等到了10号公司才发的工资,但也并没有结清,没有把6月1号到5号的工资结给我,说是过两天,然后一直到今天6月21号,跟我一起离职的朋友今天已经得到了这5天的工资,而我并没有得到,而且打电话给公司财务,公司也不接电话,或者接了装作没听到,把我的联系方式也给删除了,我想问一下我可以以法律的方式严惩这个无良的公司吗?

其他 2016-06-22 09: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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