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5年2月6日我回家相亲认识了一个家里的女孩子,刚见面的2次我感觉女孩还比较好,后面经过长期的接触,我感觉女孩和女孩的父母总存在攀比的心理,,让我对于这段亲事,充满困惑,我现在就想要求女方退还我的订婚和发八字报日的钱总计9万2。请问我感觉和女方脾气什么合不来,钱能要回来么

其他 2016-06-22 10: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余宇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您想了解结婚彩礼是否可以要回来的问题,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法律规定来看,只有以上三种情形是可以要回彩礼。由于对您的情况不了解,所以,我们只有在详细了解案情,才能给您做具体解答。
  • 如果是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家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