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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1月份生完小孩后没有回单位上班,单位在当年的8月份与我解除合同,产假期间只发放产假工资,生育保险一直没有给报,只有产假后回去上班以后才给报。请问单位这样合法吗?我还能要回吗?应该怎样去要?

其他 2011-06-05 06: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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