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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同张某等三人由李某陪同向李某的好友陈借四万说用于生意紧急周转并用身份证抵押,并谎称胡是富豪之子由于紧急之用暂无现金,还立下借据当天还并许诺其父投资合并做生意,这钱没还不会走,可当晚一直没钱,并打电话其父,其父也承诺第二天马上筹钱还,当时胡就由他三人带回家,第二天陈到胡家,胡已经跑了,其父先还部分并要回身份证,剩下就一直拖不还,以各种理由拖了几个月,如今说胡被陈骗并威逼其子写下欠条,要钱找他儿子,还避而不见,陈马上报警诈骗,可警方是这是民事诉讼,不受理

刑事辩护 2011-03-29 12: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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