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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未成年人15岁。叫了三个未成年人用铁棍把别人的儿子打了。造成脑,背,手,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半个月,其间他父母照顾,父亲开货车出租,母亲做手工,我应陪误工费营养费多少钱,如果有后遗证我还应不应承担责任?

刑事辩护 2016-07-04 12: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营养费按医嘱赔偿,每天30-50计算。误工费,按实际误工人员具体工资损失计算。也就是说不是一定要赔偿二人的误工费,应合理。
  • 后遗症要承担责任。误工费看他父母的收入。营养费看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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