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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4日进入一个公司,但是与公司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无书面形式约定)然后我3月三日提出离职,25号到期,但是26号到公司领取工资时,公司以工作未交接清楚为由 不发放工资,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下,我这样的辞职日期有问题吗?另外,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如何可以取回应得的报酬?

其他 2011-03-29 1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 你好,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结清工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未在你入职后一个月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工资。同时你的辞职并不违法。另外,公司拖欠你的工资,同样也是不合法的。你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甚至是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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