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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与2003年在一事业单位驾驶员岗位工作至今,其中2008年被上级单位借用(行政单位),2015年10月与原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由借用单位承担),现借用单位以车改理由要辞退我,请问我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其他 2016-07-09 11: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主张以下权利:1、如果工作期间未替你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工作期间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即补缴入职至今的社保国给予现金补偿;2,单位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你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算一年,不满半年算半个月工资。如果违法辞退你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3,单位辞退你,还可以要求赔偿你们失业金损失,即根据工作年限按照武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领取; 4,如果工作期间未休年假,还可以要求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按照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等等,尽快委托律师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如果和公司沟通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补偿的话,您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如果借用单位不要你了,你可以回原单位工作。
  • 你好,需要看单位调整岗位的具体性质。
  • 您好,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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