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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带子女改嫁,后生父去世,生父与其哥哥共用一处宅基地(一宅两户),生父以前的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已经拆除(生父的村委会和生父哥哥签的拆迁协议),我们还有宅基地房屋和土地的继承权吗,我们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

征地补偿 2020-05-03 02:4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生父以前的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已经拆除,有权继承拆迁利益
  • 农村土地涉及宅基地和承包地。二者都是以户为单位,属于共同共有,只能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继承法规定的财产也不包括宅基地和承包地。
      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因共同关系的产生而产生,因共同关系的消灭而消灭。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之间不产生份额问题,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宅基地是可以继承的。
    1、中国《继承法》承认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是建立在宅基地上的,因此变相承认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而且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所以,如果是单纯的宅基地(上边没有房屋),那么是否能作为遗产继承不能一概而论,但如果上边有房屋,因为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可以继承,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随同房屋所有权,一并成为了遗产,可以继承。
  •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都能够由其继承人继承,只要公民依法享有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就能被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公民,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 你好,可以继承,起诉解决的
  • 你好,继子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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