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凌**现已超过62周岁自1985年4月起,在**医院**住院部从事锅炉工职业,同时还兼有养猪、抽水、水电设备和其他设备的维修。从参加工作到现在都没日没夜的认真工作,可报酬连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更不用谈给缴纳工伤、失业等养老保险了,就连节假日加班都从来没有一分钱补贴。现在已62周岁了,仍还在这家单位工作,加上现在体弱多病,可生活无着落、无保障、无底保、无房可居住。2010年12月29号向宁化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宁化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我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现不知道怎么办,特向律师请求援助!

争议解决 2011-03-29 21: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三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