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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2015年11月25日入职,签订3年合同,使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累计请假将近一个月,按公司员工手册应延迟一个月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则是11月25日-3-31日,但先试用期结束了已由3个月未给予转正,且该员工目前已怀孕,公司是否有权辞退该员工?如果劝退该员工,员工不主动辞职,公司还可以辞退该员工吗?

其他 2016-07-13 09: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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