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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也没有口头约定,但实际上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经济独立,相互不掌握对方银行、股票账户等经济信息,家庭开支主要由一方负担,房、车属婚前财产,无房贷、车贷等债务。请问离婚时财产处置如何举证?婚姻期间多承担的一方是否可多分?法院/律师可以追查多长时间的银行、股票账户资金进出记录?谢谢!

争议解决 2011-03-31 12: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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