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6年我爷爷的新天地租赁房动迁(爷爷已经去世),户口里有2个叔叔,1个阿姨,和我的户口在里面。我名下无房并且从没享受过动迁。这一次是否可以享受动迁利益?得到房子补偿?另外,户主是我叔叔,分下的补偿房进户时,是否需要户口所有人到场签字才能最终完成入户和动迁款分配?

消费者维权 2016-07-16 17:1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依据《上海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规定,承租人去世以后,公房应当由承租人的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承租,且待选的承租人不能在上海有其他房屋。根据你的情况,你是完全可以享受房屋动迁的补偿待遇的。如果你叔叔阿姨已经在上海有房屋,反而不能享受动迁的补偿了。
  • 正常应当享受征收补偿,补偿利益由被安置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依法分割。
  • 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安置政策
  • 一般你可以享受的
  • 你可以享受拆迁补偿,一般会推选一个人作承租人,签订拆迁协议,如果家庭内部对于分割有异议,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各自拆迁份额。
  • 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安置政策,如果你的户籍在,可以要求享受拆迁安置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