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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夏季,父亲与后院邻居因垃圾问题发生争执,其间后院老太和其儿媳妇两人先冲上去打父亲,而后父亲也动了手,接着邻家男人报警,派出所来人把两边的人带往派出所做笔录后,先让两家人回家,在出派出所回家路上,邻居家的女儿在半路突然出现,也动手打父亲,父亲于是又返回派出所做笔录。不久法院接管这个案子,让两家人做伤势鉴定,两家都属于轻伤,而后就下了一张判决书,说是走程序,判父亲故意伤害,并赔偿邻居家一万元,而后父亲一直还在单位上班(父亲是一位小学教师),直到去年九月底学校忽然给父亲一张被除名的通告,不准父亲再上班,当月工资也停发了,到了今年元月份,父亲已到退休年龄,可父亲的退休金,养老金,社保什么也一概被取消,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帮父亲获得应有的权益?

其他 2016-07-17 22: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您父亲受到了刑事处罚的话,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工资、社保的费用是应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缴纳的,如果您父亲在职期间,学校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相关福利、待遇,您是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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