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14年被人强奸了。事后我想报警但他叫我不要报警,他说他喜欢我才这样,报警的话我也怕人家知道我这个事,我是外地嫁来的。然后他说他补偿我。后面我就没有报警,过来两天他给我三千块钱。之后感觉他人挺好的他又要求发生了一次关系,我叫他避孕他说他死精没事,可现在孩子生下来了。不是我老公,做了DNA是他的,现在他跑了。打电话也不接,我只知道他名字,还知道他是那个城市的。他是有单位的,我现在找不到他可以报警处理,吗?那算不算强奸罪啊

刑事辩护 2016-07-18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案件尚未过强奸罪的追诉时效,可以报警立案,是否构成强奸罪,最终由法院判断。但其第一次行为无疑是强奸。
  • 不算强奸,不能报警,但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律师查询此人的身份信息,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负担抚养孩子的费用。
  • 《刑法》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