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已备案给我的房屋,现未交付,开发商欠他人款,法院可否查纣,拍卖此房

其他 2018-08-29 11:4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房屋虽没交房,但属于开发商已售房屋,已在房管局备案,法院不能查封。但如果你与开发商交易前,此房屋早已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开发商属于非法转卖,你维权就有了难度。
  • 你好,如果没有过户,可以。
  • 一般来说不可以。
  • 房屋拍卖的基本程序:
    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了。
    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
    ⑴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法院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
    ⑵人民法院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
    ⑶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的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
    2、第2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
    3、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
    4、变卖
    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该财产的,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来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的措施,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
    5、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法院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
  • (一)买受人在拍卖人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的价款和拍卖手续费后,拍卖人才可将拍卖的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同时拍卖人亦提供票据给买受人;依标的物的情况不同拍卖人还应协助买受人办理某些权属变更的手续,为买受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二)拍卖人收到买受人的价款后,应及时与委托人进行结算,在扣除了委托手续费后将剩余价款交付委托人。一般与委托人结算,使用结算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合同、合同编号及日期;
    2、成交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成交价格;
    3、成交标的物在拍卖操作过程中支出的费用;
    4、拍卖佣金;
    5、拍卖人必须给付的价款。
  • 已经卖给你的房屋,法院不得查封拍卖。
  • 您好,不能。
  • 你好,可以查封的,可以起诉开发商违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