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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1999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事情,我市在市级机关抽调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我们主管局机关抽不出人员,就在下属单位抽人顶替,因此我就被抽调到是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由于一些原因,我没有领到工资(我没有责任),后来我们单位破产没有通知我回去且补领工资,仍然在市第五全国人口普查办工作,又多做了一年,直到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结束。我不知道该怎样确认劳动关系,确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该谁谁补我工资。

争议解决 2011-04-03 18: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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