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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2号我被车撞倒身体多处受伤肇事车辆逃逸至今我还在医院接受治疗事发当天后经我家人调取监控录像找到肇事车辆并把证据交给交警事发至今已经38天我家人多次到交警队催交警扣押事故车辆交警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肇事车辆至今未扣押中间有好几次我家人发现事故车辆在外面正常行驶都是立即给交警打电话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在这期间肇事者去交警队找过交警(交警亲口承认)问他肇事者怎么说的他又回答不上来现在我母亲和我妻子每天两次去交警队去催交警每次他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交警在没有扣押失事故车辆的情况下要开具事故认定书合不合程序交警这样做是不是不做为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7-20 08: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需律师帮助当上材料,可以面谈
  • 您好,建议及时起诉到法院,申请保全车辆,将对方车辆查封,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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