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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了一份工作,招聘我的人说是最低工资,还让我办一健康证,我要办的时候又问了她一回,她还说是最低工资标准,我说1160他也没说什么,我就办了健康证,上了几天班,园长说我试用期给800,我找他理论,他说那个人不知道,他说了算,还给我道歉,哪人和他一块儿办工,是以前的园长。问我干不干,请问我该怎么办

争议解决 2011-04-02 00: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至少1160。
  • 最低要928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工资不得少于最低工资1160
  • 您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说的具体一点就是,在没有约定工资的基础上,应不低于该单位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在约定了工资的基础上,则不能低于约定工资的80%;如两者同时存在应取其高者,上述两个标准均不能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160.
  • 试用期工资至少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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