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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因人拦住车不让走发生争执,期间对方人数居多要动手打人,我哥哥拿出一个拆箱子用的小刀进行自卫,没伤人。他回到车里准备走。那老头挡住车不让走,向左打方向准备强行离开,谁知将老头刮倒在地,倒地后因为恐慌怕老头敲诈,觉得摔倒问题不大就驾车离开,离开没几分钟对方报警将我哥哥逮住,那老头住院做的开颅手术,开颅手术后没多久死亡,做了尸体解刨,尸检报告写的身上没有碰撞伤痕,而我们车上也没有碰撞痕迹,老头是摔死的,公安机关给定罪故意伤害制人死亡无期徒刑,交到县检察院后县检察院又移交给了市检察院。我想问下交到市检察院是不是就会被判无期徒刑?我哥哥这样定罪是不是存在不公平?老头住院期间我们曾给出过医药费,如果判了以后取得谅解书会被判多长时间。

其他 2016-07-20 10: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个均已有可能,这个需要接受委托后向你的亲属和检察院了解才能确定,如果是按故意伤害罪,你的案件有可能在死刑和死缓,无期是轻判啦,及早介入有可能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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