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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今年的1月24日,工作的时候接到一个有很大燥声的电话,引起我接电话的左耳朵耳鸣,第二天上班时耳鸣不退而且逐渐失去听力,当时跟值班的领导说了下情况,就去看病了,医疗诊断结果是突发性耳聋,自生病之日起到现在2个月时间里,医药费已经用去一万多,曾今要求公司报销医药费(当时并未提起工伤请求),公司人事答应予以报销,但是医药费报下来只有百分之十,而且是由第三方保险公司理赔,我对个结果这表示争议,目前考虑向公司提起工伤请求,因为事发到现在已经有2个多月,不知道能不能办理,是不是给出建议办理方式?

诉讼 2011-04-02 15: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能办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可以要求
  • 可以办理,认定为工伤可以得到赔偿。
  • 你可以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单位不理的你可以自己去申请,费用由单位承担。
  • 你好 1.你可以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单位不理的你可以自己去申请,费用由单位出 2.我是多年的专业资深律师,若是此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问题, 为了及时有效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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