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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号我开始上班,5月15号发了4月份的工资,5月22号我因为要回学校写论文提出辞职,老板说员工离职要提前半个月,还说入职前已经要知道的,但是我入职前面试人并没有明确告知我这件事所以我不知道,不能辞职就申请请假了四天,四天后回去上班了几天,但因为学校要答辩准备毕业所以我只能再次请假回校,这期间我打过电话给老板说过:我不想再做这份工作。老板让我自己考虑清楚,毕业后我因户口迁移就直接回家了,没有跟老板正式辞职,所以现在她说因为我没有正式离职,违反了公司制度给她造成了损失所以一分钱都不会给我。现在有25天的工资没发给我。公司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五险一金,单休,法定节假日也是正常上班无双薪。情况就是这样,我想知道我这样算是自动离职还是擅自离职?公司不补发我的工资是合法的吗?如果是不合法的话我应该怎么取回我的工资?

其他 2016-08-05 15: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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