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在2016年7月20日早上骑电动自行车与一摩托车相撞,当时我是从东向西横穿马路过来,摩托车从北向南行驶,我刚穿过完马路到路边时,摩托车快速过来撞到了我自行车的后轮上,当时俩人都摔倒在地上,起来觉得伤的不严重,双方也就没有纠缠,我就到医院自己去看病了,也没有报警,但到医院检查后才发现脚面上被石头垫出两个坑,肉都烂了,清洗之后,骨头外露。现在我已经自己承担医药费近3000元,医生还说可能脚上的皮会坏死,需要植皮。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报警还有用吗?这个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到底是哪一方?

其他 2016-07-23 10:4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