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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间2005年3月4日,由于前夫一直在外面做生意,2005年6月28日前夫与别人写的欠条内容如下;今欠**一万元。2005年6月28日前面帐处理,签名前夫。由于前夫已经失踪,我不知道这个欠条内容的真实性,法院要求我来还债,请问我有义务为他还这个债务吗?

其他 2011-04-04 16: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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