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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新帮我同事借了十八万元,借据上写的是我的名字,钱被担保人(我同事)拿走了,现在担保人跑了,债主向我要钱,怎么办啊!(债主与担保人是好朋友)

其他 2016-07-25 19: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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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有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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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还不上,不涉及刑事责任。 2、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虽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没有到场签字,贷款与你无关。 3、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或按手印,如代替办理签字必须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是你签名或按手印,你是债务人。或者有证据表明贷款资金实际部分或全部为你所用,你应该承担偿还义务。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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