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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2010年4月有外遇,6月我发现,春节他叫我回他湖北过去年和好,说不来北京,瞒着那个女人,可后来又偷偷来北京继续和那个女人在一个单位在一起,瞒着我和他家人呢,中间我要和他离婚,去过他单位两次要钱离婚,第二次他又偷偷跟着我来我这边了,3月21日半夜又偷偷跑我这边,接着呆了一个星期,没有上班,和他家人和那个女人玩失踪,一星期以后又跑了,电话也打不通,单位也没有去上班,看那个女人QQ日记,肯定和那个老女人在一起,我和他家人现在彻底失去了他的消息,遇到这样不负责任的男人,我该如何离婚?他是湖北的,我是湖南的,结婚证在湖北办理的,我户口还在湖南,他户口本已经汇到北京,不是在他那里就是在那个女人手里,在北京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我如何分到共同财产?怎样才能离婚?(我找不到他人,只能联系上那个女人,和他们单位)

离婚 2020-03-19 00:1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北京起诉离婚
  • 可以在北京起诉离婚
  • 如果起诉离婚的话,你必须要提供的资料:
    1、起诉状和证据清单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结婚登记证
    户口本不是必须提供的资料。在民政部门办理一定要户口簿,而且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要变成“有配偶或已婚”,到法院办就不用户口簿
  • 办理离婚登记是需要户口本的,诉讼离婚不需要户口本。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 离婚和户口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可以在北京起诉离婚,但你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在京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最好是暂住证)。 至于财产分割,只要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你好,你认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详情可来电咨询。
  • 如果你们在北京居住超过一年可以在北京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法分割。 如需帮忙可电话咨询,也可面谈。
  • 他如果在北京居住超过一年,可以在北京离婚,否则就得去他老家起诉。
  • 您可以到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如果男方存在过错且您能提供证据证明,男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对女方进行赔偿。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询。
  • 可以在北京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法分割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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