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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外孙动迁时分了一套四十八平方房子,房改时母亲自愿放弃购房权写明由外甥买下产权,现在母亲需要子女照顾,其他子女不愿照顾,要照顾就要分房产,现在只有大女儿曰夜照料也力不从心,想每星期由其他弟弟妹妹来照顾二天他们也不同意,大女儿是下放知青现在也六十几岁了一身毛病,请教您们该怎么解决谢谢

离婚 2017-08-13 05:4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能以分财产为前提。
  • 赡养责任应由子女共同承担。
  • 可以去公证处,写一份放弃共有房产的协议,而且公证。这样,就等于你放弃了共有的那套房产的权益。但是,你这个房子有两个问题,一是,你不能把你名字从房产证清除,因为要用你名字贷款!二是,你现在有了贷款买房记录,你和你男人再买算二套,会受限制,这是你俩目前没有房产情况。如果你和你男人有房子,那么再和你弟弟共有买房,算二套房!也是会受到限制首付6成以上,或是以后你们自己想换房产,卖掉你和你男人房子也算二套,需要交纳高额税费,请想明白再下手。
  • 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 委托专业人士办理
  • 诉讼要求抚养。
  • 您好: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
  •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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