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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昨天我们工地上摔死了一个人,我是包工头。现在家属要180私了,我想咨询该怎么办。

其他 2019-11-05 21:27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是怎么摔下来的,这是定则问题,这个问题比较严肃,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为您代理,及时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我们需要了解更多细节,我们会根据您的案情细节来做出更加专业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当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了吗?对方是什么户口呢?现在您是怎么想的呢?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进行详细咨询
  • 您好,180万,要不了那么多,可以与对方协商。
  • 你好,请问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 在工地摔死,首先,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签了劳务合同受伤,由派遣公司负责为你办理赔偿,用工单位只是协助办理。因为它的各种社会保险均有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雇工在施工工地意外摔下受伤,作为包工头的你需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但由于你并没有施工资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甲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 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是否应按无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工伤事故要件: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二、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1、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  2、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可参考以下因素:双方是否有隶属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职工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按约定参加生产和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工资分配,按规定或约定为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职工一般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工作。  三、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1、首先,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害是人身损害;  2、其次,职工是工伤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的承受者。  四、事故不是由职工故意引起的。  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伤害后果,而去积极地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或者对结果是否发生持放任态度。
  • 让他起诉,然后联系本律师!
  • 你好,这是公亡,你是觉得要赔的多了吗?
  • 您好,对方签劳动合同了吗?建筑公司的态度是什么?建议您协商解决,如果对方走诉讼程序的话,包工头是第一被告。
  • 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对方签劳动合同了吗?建筑公司的态度是什么?如果能够协商的话,建议协商。如果对方起诉的话,包工头是要列为被告的。建议您来电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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