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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8日晚8点多钟,我下班回 小区,在 超市门口停车购物时与人发生口角,被对方打了,我没有还手,但对方小脚骨折(事后有证人说是他在跳起来打我时踏在马路牙子上滑倒所致),经司法签定为轻伤乙级,汉阳公安分局永丰派出所以此行政拘留我7日,罚款200,后转为刑事拘留,在未经我授权签字就与我家属协商赔款对方8万元,并于5月23日办理取保候审。我亲属也将此事投诉至武汉市公安局,但得到的答复是此事已处理结束。昨晚永丰派出所办理此案的警官又找我做笔录,说准备以故意伤害起诉我,并说让我开庭时要知道说话,别一口咬定对方的伤不是我造成的,要说可能是我推拉对方所致,否则可能对我不利等等,请问我该如何维权,望赐教!

其他 2016-08-01 15:1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有没有证人证明对方骨折是自己所导致的呢?您是被对方打了吗?对方骨折的是轻伤是吗?您这种情况不必以故意伤害起诉。建议您请律师,这样可以帮助您将您的损害降低到最小,对方肯定是请了律师帮助所以才对您要求赔钱和刑事起诉的,所以您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帮助您的。
  • 您好!当时发生纠纷的时候有证人吗?可以证明对方受伤与您无关的证人 ,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会见了解详情,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进行详细咨询
  • 您好!如果事情现在已经到了起诉阶段,建议你委托律师帮忙处理。一般构成轻伤,如果对方谅解,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对方在谅解协议书上签字了吗?
  •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及时收集证据 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
  • 你好,请问当时有监控拍到对方打你画面吗
  • 您好,您可以搜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受伤与您没有关系,建议您聘请律师帮助您维护自身权利,毕竟对方提起诉讼肯定是寻求了律师帮助的。
  • 您好,您有提到有证人,这一点很重要。建议您赶紧找一位律师介入帮您维权
  • 您好,您所提到的证人很关键,建议寻求律师帮助。
  • 尽快搜集相关证据材料 具体情况可以加我微信三四八八九一八零五详细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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