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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住院三个多月了,能做鉴定吗?受伤部位是左腿的股骨头,是粉碎性的,打的钢钉,现在能坐一会。做鉴定需要先认定吗?要多长时间才能鉴定完?

其他 2011-04-06 23:4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鉴定。但勿耽误诉讼时效,人损诉讼时效为一年。 建议来电咨询。
  • 在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就可以申请鉴定。
  • 1、是的,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鉴定; 2、等伤情稳定后再做鉴定更好。
  • 一般是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鉴定了
  • 你好,根据我的实务经验,虽然你的情况现在基本可以做鉴定了,但从你的利益最大化考虑,建议你再等至少三个月,足六月后再做鉴定。一般鉴定报告半个月可以出来。
  • 一年内
  • 正常是出院后三个月。
  • 由于损伤部位及性质不同,“治疗终结”的时间也不一样。具体如下: 1、 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在伤后1~3个月进行,如组织、器官、肢体缺损,器官切除、修补,颅骨、颌骨、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 2、 对于影响容貌,遗留听力与视力障碍,组织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伤后3~6个月进行。 3、 对于遗留肢体功能障碍的宜在伤后6~9个月进行。 4、 对于颅脑损伤后的智力缺损与精神障碍,颅脑损伤致癫痫,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致肢体瘫痪的宜在伤后6~12个月进行。
  • 还是恢复几个月再鉴定吧,可咨询当地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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