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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现年56岁,男性,一个弟弟两个妹妹.我父母健在,但老父亲在2006年患癌症,手术后一直在治疗.我父母现有一处房产,就是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他们想让我将来继承.我的问题是:1.若立公证遗嘱是否我们兄妹都要到场呢? 2.如果自立遗嘱,有无固定格式? 3.如果二位老人由于文化或是心情的原因,他们口述别人代书可以吗? 4.老人立下的遗嘱,是不是可以生前告知孩子,也可以不告知呢?.谢谢!

继承 2011-04-06 23: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1、立公证遗嘱的话无需你们兄妹到场。2、自立遗嘱没有强制格式,关键是要表明是立遗嘱人的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3、可以立代书遗嘱,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4、你说得对,遗嘱内容可以生前不告知子女。5、另外,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细谈,以便更好地为你解答,济南邢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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