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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半年多了,我和他交往了三年,婚后过得不幸福,他不尊重我的家人,我们两个人也过不到一起去,对我也不关心,结婚的时候过彩礼15万,去掉买东西进货钱和买黄金钱卖地钱,还剩7万,由于他没满22周岁就没领结婚证,如果我俩分开我是不是应该要把剩下的钱还给他,给我买的东西我是不是也要还给他,我妈给我的改口费1万他是不是应该还我,

离婚 2016-08-02 20: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我国有关彩礼的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返还彩礼。你如果能证明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可协商解决。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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