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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A与“*土建九标经理部”有“布袋清洗维修”费9000元,我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对*有限公司*九标经理部开据9000元增值税普通发票。2015年12月8日业务员B要求在我公司帐户回款不用开发票,单位为“*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金额9000元,2015年12月11日我公司收到“8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打款9000元。我公司于2015年12月13日将款项支付给业务员B。2016年3月30日业务员A拿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的电汇单来要9000元款,我单位应如何处理?

其他 2016-08-05 21: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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