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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交通局退休,十年前我下岗当时单位说每月给400元生活费,我是残疾工人,可是十年了我没得到一分钱,现实局长都换好几个了。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离婚 2019-01-08 00: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维权涉及的情况较复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交通事故五级伤残赔偿标准的问题,交通事故五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五、护理费:50-100(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七、交通费:500-2000元八、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32598.7×20×60%=391184.4元农村标准:11669.3×20×60%=140031.6元九、鉴定费:依发票为准十、假肢费用:以假肢公司的建议,赔偿20年.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父母抚养费:城镇标准:24105.6×[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60%农村标准:8343.5×[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60%小孩抚养费:城镇标准:[24105.6×(18-实际年龄)÷2]×60%农村标准: [8343.5 ×(18-实际年龄)÷2]×60%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35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 如果辞退就得给员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原因放假期间工资照发。
    如果是标准工时制员工,工厂放假应该第一个月照常发工资,第二月后一般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
    如果不发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免费)。

    相关法规参考: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你可以找信访部门投诉。
  • 先找领导反应协商下,解决不了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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