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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15年9月份买的房子,房屋为顶层,暂未收房也未装修但贷款已经还了半年了,因今年雨水量比较大,两次大雨过后,房屋出现的问题:顶层漏水漏的厉害,且漏下来的水已经渗透到房屋下一层了,就目前的问题,开发商在踢皮球,不给正面解决问题,物业公司在催促收房,我想咨询一下,这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吗,我想退掉或者换掉该房屋,可以吗?如果退房或者换房,那么贷款收到怎样的影响呢?多谢

其他 2016-08-08 16:4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觉得要彻底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鉴定主体结构质量合格则可以按照房屋保修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退房以后,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 但是,房屋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你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已从银行借贷出款项用于购房,所以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并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制订的《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也就是说,你可以和银行协商,提前还款。 另外,就房屋质量问题,经常出现开发商和物业踢皮球的现象。这样根本不能解决问题。特别是有些房屋根本不适合居住。所以,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利。 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帮到您。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您好,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要求进行维修,如造成其他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你好,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你好,属于质量问题,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质量可能存在问题,退或换建议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您好!搜集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合同。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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