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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某建筑设计公司工作,去年4月1号开始上班,今天2009年2月5号上班的第一天,老板找我商谈,现在经济不景气,说让我另找好公司,属于被他变相解雇,但我没和他签定合同,上网查了是存在劳动关系,按深圳应该是1800一个月基本工资吧,我平时发工资是6300,年底给了我15000奖金,我当初进公司是要求10万税后,他发给我按10万税前发,算下来应该是8300左右一个月,现在老板就发我2009年1月份工资,说给我7500,没补偿我,我是问我能否得到补偿,能补偿是按1800给我呢还是按我平均一月收入补偿呢?再一问就是,我第一个月是给我5000试用,老板说不计算在10万年薪.他去年帮我算按了8300算,现在他说哪个试用月实际是多给我算了3000(在奖金里),现在1月工资要扣3000出去.各大律师们,我该怎么办?能否获得补偿?

其他 2009-02-06 07: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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