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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家好,事情发生在2015年2月28日晚上,我的老公出去和朋友吃饭,喝了点酒,回家路上要打车,来了一辆出租车下来一女孩,我老公刚要上车,有俩男的上了出租车,他就等下一辆车,等车的当中他看那女孩没走远就吹了一个口哨,那女孩就骂了他,他借着酒劲从后面上去把女孩按倒就打,打的当中女孩的男朋友来了把我老公抓住说他是抢劫.我老公有300元,她也有300元我老公有一串钥匙,她也有一串钥匙,我老公有一个红米手机还有一个小手机,她也有一个小米系列的手机,警察说是巧合,打完俩个多小时以后了他们才报的案,中间她们向我老公索要2万他没答应,她们们才把我老公送进了呼和浩特东风路派出所,女孩写报案材料的时候她的警察哥哥说你这样写不行然后就撕了,看我老公在一旁就把他弄到另一个屋里了,旁边一直是东风路派出所的副队长王文钰在陪着他,而卷宗上写着王文钰审,赵哲峰记录,女孩在卷宗上一会儿说手机被抢了,一会说包被抢了,自己什么被抢了都不知道,有三个证人都是她们的朋友,现在一个都找不着了包括那样女孩,初院开庭给我们判了五年,我们一直在上诉,中院又给判三年,执行书一直也不给下,卷宗现在也找不到了,如果我老公真的抢了它怎么能一下就给减了俩年,卷宗上都是瑕疵是一个人都能看出来是假案,我想请个位人士帮我出出主意接下来我该找哪里,还我老公清白

离婚 2016-08-10 08: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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