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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长期不和,男方提出离婚,但女方以孩子抚养权,天价抚养费等为要挟,拒绝离婚。 1、因为未婚先孕才结婚的,婚姻感情基础薄弱。 2、与女方性格脾气相差太大,长期吵架甚至打架。 3、已经分居2年多。 4、女方不抚养孩子。 5、孩子6岁了。 请问我该怎么办?例如,怎样证明对方不抚养孩子,怎样证明确实分居。

离婚 2011-04-09 11: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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