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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资因债务问题被法院查封,没给留一分钱,家里没有收入了,孩子还在上大学,问法院,说是六个月一给生活费,我也不知道他们能给留多少,关键是我已经没有生活费了,这六个月怎么活?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6-08-11 12: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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