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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成都**城买了房子,我们合同上注明收房时间是2016年4月31日前交房,到现在没有接到任何收房通知,但我们在签订购买合同时与四川省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改造委托书,委托书注明是2016年8月31日前改造完成,请问我们可以起诉**城违约,延迟交房吗?要求赔偿违约金,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少?

征地补偿 2016-08-18 01: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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