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朋友用我的身份证到银行贷款,现在还不了,银行找了个收帐公司来催收。收账公司现在一直打我手机和我单位的办公电话以致我单位的办公电话无法正常办公,他们这种方式构成骚扰了吗?还有贷款的时候我没签字也没到场,是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放贷这种情况我有责吗?

刑事辩护 2016-08-12 17: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你不是担保方,也没到场,也没收过钱,只是提供了身份证明(对身份证管理不善),放贷方身份审核方面存在严重责任(有可能不是银行,银行放贷审核很严,是其他融资公司),你要留意他们搜集录音证据,一口咬定对此事不知情(没参与没签字本身也不知),让对方到法院起诉你应诉就是,否则再遇骚扰搜集录音证据报警处理。
  • 你好,对于单位确实构成骚扰,因为你的债务与单位无关。你不应该转借身份证给他人,你有责任还款
    【追问】但是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放贷就没责任了吗
    【回答】如果不是对方明显跟身份证上记载的身份信息不符,比如性别、人种等明显特征。银行辩称不知道不是本人来办理的。
  • 您好,你不刑事责任
  • 你好,若是你没有同意,你朋友用你的身份证贷款,可以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追究朋友和银行的责任。
    【追问】当着朋友的面我是同意了的,我当时想做为银行工作人员放贷肯定要找我询问那时候我在说我没还款能力,这样款就贷不下来也不会得罪朋友。可是银行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来找我,我也没有签字,本人也没到场就把款放了。这种情况我会有责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