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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每2年一签,已签2次,共4年,再签就该签第五年无固定合同了是吧?但公司迟迟没有给我任何答复,也没有做到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什么,4年的合同还有几天马上就要到期了!所以我想咨询下各大律师,像这种情况,1,如果过了合同期在继续工作,公司也未跟我签无固定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想办法辞退我,这个是不是可以申请双倍赔偿金?也就是4X2+1(提前一月通知金)+入职前2月试用期工资,请问可以这样申请是吗?还是说再超过合同日的情况下没有双倍赔偿,也就是4+1+入职前试用期2个月的工资?2,合同日到8月22日,还有几天,在这几天里,公司突然提出不跟我在续签无固定合同,找理由不跟我续签了,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这样的情况下,我应该怎样赔偿?是否按照第一个问题的情况可以要求公司双倍补偿金呢?请各位大律师详细分每个问题帮我详细的说明确定下,谢谢了!

其他 2016-08-16 14: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 您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合同到期后,应签无固定合同而不签,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不能主张代通知金。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是4个月的本人工资。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公司违法,可以申请维权,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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