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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因1985年在信用社贷款买车搞运输,(当时没有担保人和抵押)因不善经营亏了,当时我才3岁,现在父母年纪已高无法尽快还完债务,而我也出来工作了,也想尽快还清债务,但已经结婚生了小孩,生活不很宽欲,对债务无能为力,现法院以贷款为家庭共同生活开支为由冻结了我的工资结算帐户,让我生活开支得不到保障,我该怎么办?请律师为我分析法院和债权人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其他 2020-08-14 14:4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 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 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婚姻法中对于离婚后的共同债务描述: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活动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婚前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个人债务:
      1、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4、其他个人债务,如婚前个人债务,一方违法或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
  • 一方面分家另过,另一方面提供证据证明是你父个人债务。
  • 法院的做法没有依据。
  •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法院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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